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
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各研究生班级: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推动研究生培养模式转变,提升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西石大研[2016]194号),学校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我校在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申报。项目申报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集体申报应确定1人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必须征得导师同意,项目负责人的导师为项目督导人,原则上每位导师督导的在研项目每年不超过2个。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金额
1.学术作品项目:资助在科学理论上有一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意义;或在应用研究和工程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的项目。
一级项目资助经费3000元,成果以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核心一类及以上学术论文、学校出版基金资助办法确认的出版社的著作为准;二级项目资助经费1500元,成果以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核心二类学术论文、其他出版社的著作为准。
2.科技作品项目:资助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可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产业化潜力,并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技术难度或市场前景的独立设计项目。
一级项目资助经费4000元,成果以科技制作、发明专利等为准;二级项目资助经费2000元,成果以科技制作、实用新型专利等为准;三级项目资助经费1000元,成果以科技制作、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作品著作权等为准。
3.创业计划项目:资助以优势互补团队运作的模式,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或者服务,并围绕这一技术、产品或服务,以获得风险投资为目的的项目。
项目资助经费1500元,成果以完成完整、具体、深入的创业计划为准。
4.社会调研项目:资助具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针对企事业单位的生产、技术及管理问题的策划,或者针对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等问题调查研究的项目。
项目资助经费1500元,成果以完整有效的策划方案报告书或调查分析报告为准。
5.学术交流项目:资助参加国际组织、行业学会(协会)定期举办的学术会议,教育部组织的各类全国性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成果以与其学科方向相关,并被大会收录、发表或宣读的论文为准。
申报学术交流项目至少要在会议召开前一个月提交申请表。
一级项目为参加在国外举办的会议或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8000元;二级项目为参加在港澳台地区举办的会议或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5000元;三级项目为参加在国内举办的会议或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3000元。
三、项目立项与评审程序
1.项目负责人须填写《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项目申请书》,由项目负责人的导师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
2.研究生院形式审查汇总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4.经学校审批同意立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导师、研究生院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职责。
五、申报报送及工作要求
1、立项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请项目负责人将《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相关附件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思想教育与管理办公室(2教901),并将电子版发送至171457633@qq.com。
2、《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项目管理办法》和《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项目申请书》在研究生院主页“学生工作”中“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
3、有关创新实践项目的研究期限、检查验收、经费管理等按照《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联系人:夏雪 联系电话:88382373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11月21日
20161121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项目.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