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要求,为确保2019年度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及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财务处、科技处、纪委监察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协调、监督全校评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各培养学院(系)成立由分管领导、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和研究生代表组成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评、公示和申诉受理等工作。
二、奖励对象、奖励标准及申请条件
本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包括非全脱产学习、有固定工资收入、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未全部转入我校的一年级研究生。奖励标准与范围如下:

申请条件及要求参见《西安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西石研[2017]208号,详见附件1-1),及《西安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西石大研[2019]146号,详见附件1-2)。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10月16日至10月23日符合申请条件的一年级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并向各培养院系辅导员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1)。
(2)硕士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博士生提供学生证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复印件。
2.材料汇总及初审。10月24日至10月30日,各院(系)评审委员会对研究生入学资格与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条件进行审查,拟定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填写《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2)。
3.院(系)公示及材料提交。各院(系)评审委员会10月31日起在各培养院(系)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7日18点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需提交材料如下: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1,纸质版)。
(2)硕士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博士生提供学生证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横向复印)。
(3)《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2,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主管领导签字;电子版发至xsdygb@126.com)
4.审定及公示。11月8日至11月15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材料进行复评,并将最终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上级部门。
5.申诉及处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及时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评审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仍有异议,可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材料。
附件1:评审文件
附件1-1 西安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docx
附件1-2 西安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docx
附件2:提交材料
附件2-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2 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0月15日